受理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全程电子化,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均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发行人应当通过保荐人以电子文档形式向上交所提交发行申请 文件,上交所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对决定。上交所受理的,发行人于受理当日在本网站等指定渠道先披露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审核
上交所审核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及保荐人应及时、逐渐回复上交所问询。审核问询可多轮进行。首轮问询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劵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首轮问询发出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如确需当面沟通,可通过发行 上市审核系统预约。
审核机构认为不需要进一步问询的,奖出具审核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
上交所审核时限为三个月,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劵服务机构回复上交所问询时间不计算在内。
上市委会议
上市委召开会议对上交所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与会委员就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提出审议意见。上市委员会可以要求对发行人代表及其 保荐人进行现场问询,上市委会通过合议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上市的审议意见。
报送证监会
上交所结合上市委审议意见,出具同意或不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上市所同意的,奖审核意见、相关审核资料和发行人上市申请 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 认为存在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上交所进一步 问询。
上交所审核不同意,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发行上市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1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